

各有机氯农药溶液标准物质研制(生产)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质检量函【2017】42号文件“关于做好计量比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有机氯农药溶液标准物质量值比对”工作。本次量值比对主要考察国内有机氯农药溶液标准物质的量值等效度,以为相关领域有机氯农药测量结果的可比性与可靠性提供可靠的计量溯源基础支撑。
经委员会讨论、审查并报质检总局批准,本次比对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主导实验室,负责比对工作的具体实施,实施方案见附件1。参比实验室为取得有机氯农药溶液标准物质定级证书的单位或实验室。请各单位或实验室认真阅读“有机氯农药溶液标准物质量值比对实施方案”(附件1),完成“量值比对登记表”(附件2),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发送至主导实验室(以寄出日期为准),不能参加此次量值比对的单位或实验室应书面陈述理由。
参比实验室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时提交比对样品和参比标准物质制备技术报告(附件3),积极配合主导实验室完成此次量值比对任务。所有有机氯农药溶液标准物质获证单位或实验室的参加情况将由主导实验室报送至质检总局计量司备查。
比对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并抄送主导实验室。
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卢晓华
电话:010-64524776
主导实验室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宋善军
电话:64524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