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实验室: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51号)的内容,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汽车排气标准物质计量比对(2019-B-01)”的组织单位和主导实验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汽车排气标准物质计量比对”类型为B类,每个报名参加比对的实验室需缴纳¥12,000元整(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的费用。参加实验室为各取得过氮中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一氧化氮和丙烷汽车排气的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的研制单位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以验证制备该标物的能力,作为标物复评审的依据;有意向申报此标准物质的实验室也可以报名参加,为日后的申报工作积累有效数据。
二、传递样品及比对方法:
传递样品:由参加实验室制备各自的汽车排气标准物质高、低点浓度各一瓶,并出具相应的标准物质证书(证书内注明标物定值方法是称量法或比较法)。低点量值为:C3H8=(100±5)×10-6、CO=(0.500±0.025)%、CO2 =(6.0±0.3)%、NO=(300±15)×10-6/N2;高点量值为:C3H8=(1000±50)×10-6、CO=(5.00±0.25)%、CO2=(16.0±0.8)%、NO=(2000±100)×10-6/N2,瓶内压力不低于9MPa。在确认标气样品稳定、均匀和安全后,通过正规的危险品运输途径运送到主导实验室。
检测方法依据《GB/T 10628-2008气体分析-校准混合气组成的测定和校验比较法》,所依据的计量标准为国家发布的汽车排气一级有证标准物质,采用比较法测量。证书的规范性检查依据《JJF 1186-2018 标准物质证书和标签要求》计量技术规范。
三、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后,将扫描件(要求红章)发至邮箱:liuzhy@nim.ac.cn,联系人:刘智勇、王德发,电话:010-64204601,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26日